品牌伪装与大牌捷径

2012-02-22来源 : 互联网

据报道,前不久一度成为热门公众话题的家具品牌“达芬奇”,在经历了一系列“斗媒体”、“诉工商”的举动后,已于11日按期缴纳了133.42万元的罚款。

即使**调查部门已经给出定论,而“达芬奇”缴纳罚款的举动似乎也表达了其妥协态度,但就“达芬奇”一方的公开言论观察,“达芬奇”并未就“假洋品牌”一说的定性给予肯定性回应。

类似“达芬奇”的假洋品牌争论,在如今的中国市场比比皆是。随着网络的发达,以往存在此问题的商家纷纷浮出水面:一方是消费者认为受到欺骗,一方是商家的辩说和抗争。

但是,“假洋品牌”作为一种营销战略来看,是否要被全盘否定?**电视台品牌顾问、品牌战略**李光斗在接受笔者专访时指出,有些宣传只要合乎法律法规,还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消费者不要过度解释。

真假洋品牌

北京一外企员工王欣语(化名)曾向笔者抱怨,以往她常常和同事一起探讨和购买进口品牌服饰。近日,她才发现,自己一直青睐的法国品牌SKAP隶属于深圳一家名为“龙浩”的服装企业。王**曾上网进行搜索,发现在**百科中明确指出“SKAP”是龙浩旗下**企业,而SOSO问问中指出,SKAP品牌于 1863年建立于法国,深圳市龙浩鞋业连锁有限公司是法国SKAP的特色产品“颈纹皮”在中国的*家代理,该企业还引进了法国SKAP的设计版型。

笔者随即上网进行资料查找,发现在该品牌以往的宣传中,曾使用诸如“**知名品牌”“法国品牌”“源自法国”等字样。而其现在的官网以及其在淘宝商城的网站上,除了强调其法国籍*席设计师以外,已经不见了有关“法国品牌”这样的表述。然而,关于法国SKAP与龙浩旗下SKAP的明确关系,皆无法通过其官网查明。笔者曾就此问题多次致电深圳龙浩鞋业,均未得到答复。

类似达芬奇及SKAP这样富有争议的品牌在当今中国商业中不在少数。一般认为,消费者口中的假洋品牌有几种分类,并非每一种都**欺诈。**类是仅在境外注册的“空壳”品牌。有些企业仅在境外注册了一个商标,产品的生产、设计、销售等均在国内进行,但由于打着“进口”的旗号,身价顿时上涨数倍。

第二类是在国内注册的品牌,但是技术或者原料引进于外国,于是在宣传中模糊强调自己的外国血统。这类更容易引发欺诈的质疑。

还有一类,确属进口品牌,这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纯进口品牌,由外国公司在国外注册商标并设计生产,然后整装进口到中国销售。第二种是经国外品牌授权,国内企业按统一规定进行加工生产、销售。这类品牌说是国外品牌并无不妥,只要在其宣传营销过程中适度合法,就不能认定为欺诈。

而在食品行业同样存在着一些身份含糊的品牌。如近期颇受****的“纽瑞滋”奶粉,产品自2006年进入中国市场,其公司所有产品均为新西兰原装进口,不过在长期的市场宣传中,该产品被市场认为是纯正的新西兰品牌,而事件被爆光后,企业也背上了“过度、虚假宣传”之名。

“纽瑞滋”公司CEO刘宁在接受笔者专访时称,纽瑞滋奶粉采用新西兰本土奶源,在新西兰当地授权工厂完成生产包装,全程接受新西兰当地食品****部门的监管,**符合新西兰食品***关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在新西兰完成生产包装检验合格后,原罐进口到中国,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后才颁发CIQ证书,产品才能进入渠道销售,所以称之为新西兰原装进口奶粉并无不妥。

纵观几个品牌面临的问题,其实均围绕是否为“洋品牌”展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擦边球”行为,例如:上述有些皮鞋厂商曾经使用“源自意大利”这样的宣传标语。但是这种宣传是否能被认定为欺诈,却不太好界定,以至衍生出“真假洋品牌”的各种争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森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谈到,法律规定企业在宣传产品时应明确产品性能、产地、用途、质量等,但是在宣传企业品牌文化的时候,用一些诸如“源自……”说法,从法律上无法认定其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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