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国家标准对纺织品吸湿速干性能的评价

2017-11-13来源 : 互联网

据不**统计,2015年**功能性服饰的市场价值约为1490亿美元,到2020年,市场估值将达到1850亿美元,增长24.2%。吸湿速干纺织产品作为近年来发展比较快的一类功能性纺织产品,目前已经成为市场的热点,特别是在运动、休闲、户外和旅行服饰类产品中成为引导市场和消费的亮点。

为**吸湿速干纺织产品开发的有序进行,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纺织产品吸湿速干性评价方法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2008年4月29日,国家**性标准GB/T21655.1—2008《纺织品吸湿速干性的评定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正式发布。

GB/T21655.1—2008规定了纺织产品吸湿速干性能的单项试验指标组合的测试方法和评价指标。单项测试项目包括吸水率、滴水扩散速度、芯吸高度、蒸发速度和透湿量等5项,其中前3项对应吸湿性的评价,后2项对应速干性的评价。该标准规定,只有5个单项指标的洗前和洗后检测都符合要求的,才可以标注为吸湿速干产品。

吸湿速干的过程其实包括吸湿、导湿和蒸发3个主要步骤。要获得良好的吸湿速干性能,纺织材料本身应具有吸湿性好、保湿性低、水分传导快、透湿性好、水分蒸发快等特点。显然,常规的棉纤维不能满足其中的大部分要求,而目前市场上的吸湿速干纺织产品绝大部分也已经不存在传统意义上天然纤维的吸湿过程,吸附、传导和扩散才成为影响吸湿速干性能高低的主要因素。

因此,将主要体现吸水和锁水能力的吸水率(试样在水中**浸润后取出至无滴水,即处于饱和吸水状态时,试样所吸取的水分对试样原始质量的百分率)作为纺织品吸湿速干性能的评价依据是不合理和没有必要的。同时,吸湿速干对应的往往是出汗(显汗),而非水蒸汽的散发,将表征蒸汽透过纺织品能力的透湿量作为评价纺织品吸湿速干性能的主要依据,也缺乏有效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目前国内的监督抽查基本按照GB/T21655.1—2008进行,可见大部分的监督抽查结果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上吸湿速干纺织产品的实际使用性能。

2009年,美国AATCC基于SDLAtlas(锡莱-亚太拉斯)已经定型的水分管理测试仪(MoistureManagementTester),推出了AATCC195-2009《LiquidMoistureManagementPropertiesofTextileFabrics(纺织织物的液态水分管理特性)》标准,它主要反映当纺织品接触到液态水分后,液态水在织物2个表面的分布和扩散态势,是吸湿速干产品在**市场中被采用的性能评价方法和标准之一。

同年6月19日,我国也基于同样的设备推出了国家**性标准GB/T21655.2—2009《纺织品吸湿速干性的评定第2部分:动态水分传递法》,在所用设备、技术条件、测试方法和评级标准上与AATCC195基本保持一致,在方法原理上通过同一次的测试过程可以给出综合性的分级评价结果,且不涉及因纤维材料特性的不同而带来的适用性问题,为吸湿速干纺织产品的性能综合评价提供了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方法,并与**接轨。

与AATCC195不同的是,GB/T21655.2—2009在规定评级标准的基础上,还提出了标称吸湿速干产品所应达到的等级要求。其中吸湿性对应浸湿时间和吸水速率2个项目,主要考核纺织品对水的吸附能力;速干性则通过渗透面*大浸湿半径、渗透面液态水扩散速度和单向传递指数等3个项目来评价纺织品的导湿性能;排汗性这个在GB/T21655.1—2008中并未出现过的概念,则直接由单向传递指数来对应,其定义是液态水从织物浸水面传递到渗透面的能力,以织物两面吸水量的差值与测试时间的比值表示;综合速干性则采用单向传递指数和液态水动态传递综合指数相结合的办法来进行评判。

由于纺织品的吸汗、水分传递、水分挥发是一个连贯的整体事件,通过一次测试给出综合性的评价结果要比将几个各不相关的指标组合在一起更为接近实际,因此这个方法可能更为有效和科学。此外,GB/T21655.2—2009中的速干和排汗,这2个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吸湿速干纺织产品时*关注的目标需求,其实与吸湿性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该标准不区分机织和针织,给出的是同一个评级和符合性要求,比GB/T21655.1—2008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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