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沿海勿因家纺产业转移而空心化

2012-03-21来源 : 互联网

为突破东部地区土地资源匮乏、环境压力加大以及人力成本上升的瓶颈,进一步增强纺织工业的竞争力,201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了《关于推进纺织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鼓励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但在两年多产业转移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指出,部分沿海地方**视纺织行业为夕阳产业,一味排斥,甚至不顾经济发展规律强行转出,或以限制改造提升的政策措施挤出,造成东部沿海纺织产业严重空心化,而有些关键产业环节,比如印染,如不在东部提升,有可能大批转向中西部,势必造成这一国民经济传统支柱性产业早衰。

“转移并不意味着放弃”。“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东部地区要加速产业升级。**发展高***、高附加值、时尚化、差异化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用高***改造传统产业,提升现有纺织产业水平。”为继续发挥东部沿海技术、人才、市场优势,在新的**纺织产业格局中形成中国纺织工业竞争新优势,赵林中在此次人大会议期间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支持鼓励东部中心城市**发展纺织服装的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市场**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纺织总部基地,培育建设**或区域性纺织服装时尚创意中心、营销中心、贸易中心、品牌中心,以贸易、商业流通带动周边地区和全行业的生产制造。

二是支持鼓励用高***改造纺织印染产业,提升现有纺织产业集群水平,培育特**域品牌。重视发挥东部纺织服装专业市场作用,满足国内外客户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

三是支持发展纺织服装**制造业,进一步细化产业分工,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时尚化、差异化终端产品制造业;发展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科技含量高的化纤、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制造业。

四是在税收、人才等方面鼓励东部沿海纺织业转型升级向**化发展;鼓励银行业为优势纺织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和对创新的风险投资,改善和完善金融服务;允许纺织企业的研发投入、品牌营销以及人员工资等列入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产业政策,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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